今天是: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中心信箱

返回列表

发件人: 潘赤峰
来信时间: 2018-03-09
信件标题: 投标质疑
信件内容: 1、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固化工程量清单中均无工程量清单说明,而招标文件第79页,“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约定“投标人填入报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应打印一套(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装入投标文件正本”,请问:招标人是否应补充发布工程量清单说明?
2、网上发布的固化工程量清单中关于投标总价(即合价)、章节合计、汇总表投标总价等均没有设置运算定义公式,招标人是否应补充设置并固化?
3、招标文件第1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2投标报价”约定: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合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的单价和合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同时,招标文件第29页,2.1.1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约定:b.投标报价(含单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含单价)。我公司认为该条款剥夺了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单价的权利,请问,该条款是否应做合理合法的修改?
4、招标文件第18页的条款号5.1中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在2018年3月 21 日 09时00分之前出席开标活动的,则视该投标人自愿放弃投标”,日期是否应该修改为2018年3月22日?
5、招标文件第62页的目录中有“五、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而后面的格式内容中没有,是否可以取消此项?

回复内容:

潘赤峰,您好!

请您将具体的项目名称写情况,方便给您提供所需要的代理公司联系方式。请继续关注我中心网站,谢谢!

回复时间: 2018-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