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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泉福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桩基础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邀请书

一、本招标项目娄底市娄星区泉福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桩基础工程。

根据娄星发改【201715号文批准建设,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招标人为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决定采取报价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娄底市娄星区泉福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桩基础工程;

2、建设地点:娄底市娄星区城北,处娄长连接线以西,北二环以北;

3、建设规模:娄底市娄星区泉福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的地基基础工程和桩基础工程,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

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及代理费用。本项目代理内容包括 “娄底市娄星区泉福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桩基础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上限10万元,下限8万元。报价达到其上限价及以上或达下限价及以下则投标无效,投标报价书务必严格密封,封面必须显示投标人名称,无密封或封面无投标人名称者,招标人不予受理。报价小写格式:人民币XX.XX万元(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否则,报价无效)。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2、已进入娄底市公共资源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名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价。 

4、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湘资[2017]30号)文件中集中公布的“2016年我省招标投标领域不良行为记录主体、违法违规和失信黑名单企业和个人”为准)。 

五、随机抽取时间、地点 

1、请于20186   1530分投标截止前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湘中大道市政府大院东侧)提交投标报价书,逾期不予受理。 

2、参与投标抽取的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携带法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参加,否则,投标人不能参加抽取。 

六、抽取方式按娄发改法规〔201863号文件中简易选择方式执行。其具体抽取方式为:按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的顺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招标人在所有抽取确定的号码中随机抽取3个号码,对抽中的密封投标报价书进行拆封,根据其有效报价,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明确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抽取的3家投标人全部为无效报价,则由招标人重新从其余的投标人中进行抽取,如其余的不够3家,则根据其有效报价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明确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七、合同签订。 

八、因不可抗力、非招标人原因之外的政策变化,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招标人可以取消中选结果、合同,招标人不需承担任何后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底市娄星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兰芬   联系电话:18973817855 

监管单位:娄星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成艳   联系电话:15273871088

                        

 20186 

 

附件:邀请名单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金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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