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峰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双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宗地块:
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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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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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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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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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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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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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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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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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锁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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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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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
仓储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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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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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0.5≤FAR≤1.0
建筑密度:
35%≤X≤45%
绿地率:
X≤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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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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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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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及其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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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挂牌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22日,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一科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30日17时止,通过银行转账或直接到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交通银行娄底新星南路支行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财务科办公室核实到账并盖章。申请人凭财务科盖章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土地矿产交易一科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一科于2018年7月30日17时前确认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只有获取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挂牌报价活动。
六、该宗土地挂牌报价活动截止时间为: 2018年8月1日16时止。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出让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双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
(三)宗地按土地现状出让,地上建筑物不计价。
(四)土地使用权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同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相关矛盾纠纷由双峰县锁石镇人民政府全权处理。
(五)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成交价款。
(六)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双规条函(2017)17号“双峰县5万吨粮食储备仓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实施。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八)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地址: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8-6371183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