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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2017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双峰县2017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第二次),经湘农投资【2017273号和双发改农【2017111号文件核准招标事项,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双峰县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峰县2017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双峰县;

    2.3    模:改建灌水渠40条,总长15911m;改建排水渠31条,总长11943m;新建和改建机耕道16条,总长5169m;整修山塘7口,新修泵站4座,整修河堤坝21座;根据农田生产需要配套建设涵管431处、盖板涵1座、人行桥281座、取水码头33处、渡槽1处、跌水1处、下田坡道50处、会车道17处、机耕桥5座、项目标志牌1处,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430万元。

 2.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 6 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控制价

(万元)

建设地点

计划

工期

双峰县2017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第二次)

1

第一标段

199.12

丰石村

120个日历日

2

第二标段

270.82

荷塘村

3

第三标段

217.26

富托村

4

第四标段

217.33

石林村

5

第五标段

216.46

两头塘村

6

第六标段

217.10

永丰镇(福寿村-白衫村)

 

合计

1439.98万元(其中包括基本预备费101.90万元)

注:本项目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报名,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对1个标段中标,前一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将不再参加后一标段的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省外建筑企业查询”中发布的入湘基本信息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投标申请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经确定后不得更换,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均无在建工程;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3.6 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201712月至20185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施工员、安全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3.8 投标人应提供自公告之日起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自2015614日以来无行贿犯罪纪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告知函应能通过二维码扫描识别真伪;

   3.9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3.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38000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54000元;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40000元;第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40000元;第五标段投标保证金为40000元;第六标段投标保证金为40000元。

5.2 交纳时间:2018 6 14 日至2018 7 3 17 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 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 投标人登陆btbt365me(http://www.ulesur.com),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ulesur.com),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 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 投标人应及时在btbt365me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 6 14 日~2018 7 317止,自行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hnsf.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hnsf.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 7 4 09   30,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双峰县招投标监管网、btbt365me上发布。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电话:0738-6858099

 

                                                人:双峰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20186 14

获取保证金账号地址:http://218.77.100.184:90/Service/GetBankChildCode.aspx?ID=5241D9A8-319E-4B0A-8A57-27A56267D218

招投标文件:

工程施工图:

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