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新化县金矿小区、朝阳小区14#、15#栋建设工程招标中投标人所提疑问的答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所提疑问的答复
1、本项目位于新化县上梅镇上田村,本工程附加税是按0.3%计取还是按0.18%计取?
答:见2018年6月15日在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答疑文件。
2、本项目的其他项目费合计是以公示的专业暂估价金额按照湘建价(2016) 160 号文要求按控制价公布金额再额外计取税金进入报价,还是公示的专业暂估价已包含所有费用,无需再计取税金?
答:见2018年6月15日在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答疑文件。
3、发布的清单表中“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其综合单价为全费用单价”,招标文件未明确是否采用全费用单价报价。请明确投标报价是采用全费用清单综合单价(综合单价须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冬雨季施工费等所有费用)?还是否按湘建价[2016]160号文 一般计税法(综合单价不包含安全文明费、冬雨季施工费,湖南省目前计价办法基本都采用此计价办法)进行报价?
答:按湘建价[2016]160号文。
4、请问该项目的增值税标准是否执行(财税【2018】32号)号文件规定调整为10%,并且材料的进项税调整为文件中相应的税率?
答:见2018年6月15日在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答疑文件。
5、请问该项目是否执行湘建价【2018】101号文?其中单位工程费用的销项税额税率计费标准由11%调整至10%、适用增值税税率3%的自产自销材料的综合税率由3.8%调整为3.7%、适用增值税税率17%的材料及其他为列明分类的材料及设备的综合税率由16.93%调整至15.93%、园林苗木、自来水综合税率由11%调整为10%。
答:见2018年6月15日在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答疑文件。
6、清单中文字性错误是否更正?如新化县金矿小区、朝阳小区14#地下室装饰工程(单位工程)中“其这”分部,应为“其他”?
答:更正为“其他”。
7、新化县金矿小区、朝阳小区15#--装饰(单位工程)中地砖没有规格型号?
答:厨卫间地砖规格按300*300mm,其余房间规格按600*600mm。
8、图纸设计外墙干挂部分按“11ZJ001,外墙15施工,”清单外墙干挂做法与图集做法有出入(清单没有“刷1.5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现场按哪个做法来施工?
答: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该子目的综合单价内已考虑防水涂料费用,施工应按图纸做法施工。
9、新化县金矿小区、朝阳小区15#--装饰(单位工程)遗漏“防火卷帘门”项清单,图纸上有该项,需不需要计算?
答:按所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
10、新化县金矿小区、朝阳小区14#--装饰(单位工程)遗漏“防火卷帘门”项清单工程量与图纸工程量出入较大,是按图纸计量还是按清单工程量计算?
答:按所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
11、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新化县金矿小区、朝阳小区14#、15#栋建设工程招标答疑文件,其中“新化县金矿小区、朝阳小区14#号楼地上安装部分”F1表中:暂估价1760484.31+销项税额193653.27+附加税费5862.41=1959999.99元,而不是1960000.00,请问如何处理?
答:“新化县金矿小区、朝阳小区14#号楼地上安装部分”的其他项目费合计更正为:1959999.99元。
二、其他有关事项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18年7月9日上午9:30时;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7月6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到账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答疑文件
招标人:新化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1日